10月7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根据其生产部2009年第409号决议,已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和秘鲁的拉锁及链条(南共市税号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的反倾销调查,并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具体为:对原产于中国的所有聚酯纤维或尼龙制、塑料及铜制拉锁和链条分别采取限定0.4474美元/件和0.3363美元/件的fob最低离岸价格的反倾销措施。上述措施于2009年10月8日生效,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