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鞋启动反规避调查。具体涉案产品为:原产自中国的进口鞋零部件(南共市税号:6406.10.00,6406.20.00和6406.99.00)以及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鞋(南共市税号:6402至6405),调查期为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利害关系方应在公告日起20日内报名参加调查。
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在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全部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以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涉案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应诉。我会根据上述《规定》具体负责该案的应诉组织工作,请涉案企业及时与我会公平贸易工作部联系。
电话:010-67732674/87789001 传真:010-67732698/89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