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西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树脂铅笔
启动反倾销调查的通知
2013年9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署(decom)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树脂铅笔发起反倾销调查。受调查产品海关税则号为9609.10.00。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根据商务部的应诉规定,在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同时,该规定要求全部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以维护我国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涉案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涉案企业可登录我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网站下载反倾销调查问卷。
我会根据上述《规定》具体负责该案的应诉组织工作,请涉案企业及时与我会法律服务部联系。
电 话:010-67732674/87789001
传 真:010-67732698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2013年9月18日